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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会见芬兰科学院院长、奥卢大学校长

时间:2017-10-31     点击:   【打印此页】  【关闭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王伟光会见到访我院的芬兰科学院院长海基·曼尼拉和奥卢大学校长琼科·尼尼迈基等一行。

  王伟光对海基·曼尼拉和琼科·尼尼迈基等一行的来访表示热烈欢迎,并积极评价了我院与芬兰科学院和芬兰高校开展的富有成效的学术合作。

  王伟光说,芬兰科学院是我院在芬兰的主要合作伙伴,双方最早于1989年签署合作协议,此后于2004年续签新的协议,支持学者互访和开展人文社会科学交流等。2008年开始,我院与芬兰科学院和其他欧洲科研机构共11家单位在我院与欧盟“中欧社会科学合作研究项目”框架内联合资助开展合作课题10余项。2009年开始,在我院与芬兰科学院签署的协议框架下,我院法学所与赫尔辛基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第一届“中芬比较法”学术研讨会。截至目前,“中芬比较法”学术研讨会轮流在中芬两国召开了八届会议,取得良好的学术效果。2011年至2012年,我院与芬兰科学院通过联合招标的方式,开展了多项合作研究课题,均取得丰富的学术成果,为中芬学术交流奠定了坚实基础。

  王伟光说,今年4月,我访问奥卢大学期间,与尼尼迈基校长签署了中国社会科学院与奥卢大学合作协议,协议规定双方将定期举办“创新创业”学术研讨会。第一届“创新创业”学术研讨会将于11月下旬在奥卢大学召开,届时中芬创新创业领域的专家学者将展开热情而友好的学术交流。希望中国社会科学院和芬兰科学院、芬兰大学联盟、赫尔辛基大学、奥卢大学共同合作,积极推动中芬在人文社会科学交流方面的广泛合作。

  为此,王伟光提出四点建议:第一,依托中芬比较法交流平台,我院与赫尔辛基大学合作,在该大学挂牌成立“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研究中心”;第二,今年11月,与奥卢大学共同办好“创新创业”学术研讨会,希望此研讨会持续办下去,成为一个知名品牌;第三,希望芬兰科学院、奥卢大学、赫尔辛基大学、芬兰大学联盟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能够深入交流和往来;第四,进一步支持中芬开展研究合作,借助中国社会科学院和芬兰科学院的协议框架,联合招标资助两国学者研究课题。

  海基·曼尼拉、琼科·尼尼迈基对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对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的成立表示祝贺,期待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展开进一步交流与合作。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局长王镭、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黄群慧等陪同会见。一同来访的还有芬兰驻华使馆副馆长、公使康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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