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硕士的毕业证书与留学生毕业证书认证有区别吗?
领略不同文化、提高语言能力、结交新朋友等等,这些似乎都是留学生们选择留学之路的重要因素。拓宽知识面,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在这个充满竞争的社会中已经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在提升的同时,自身的情况也是完成学习之路的一个重要参考,家庭、工作、生活无一不需平衡,那么该怎么办?中外合作办学这种学习形式的产生,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学生们的各种担心,它的优点在于相对出国留学,学费很低,不需要参加全国统考,同时也能获得双证。了解过中外合作办学硕士的同学都知道,它的毕业证书与留学生的毕业证书相同,那么申请流程有区别吗?中外合作办学硕士
中外合作办学认证
一、在线认证申请
1、注册后登录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国学历学位认证系统,注册及在线申请。
2、完善基本信息。
3、选择快捷认证申请,申请类型选择“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继续填写基本信息,学习经历(从高中开始填写),工作经历等。
4、上传材料:证件照、授权声明、学位证、成绩单(可选)、身份证等(有海外交换的上传护照信息,无海外交换的同学仅需上传身份证)请严格按照要求的格式、尺寸进行上传。
5、确认提交后在线支付相关费用。
(1)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费:人民币360元/件。
(2)邮寄费(EMS):25元/件。
二、传统式申请
1、注册后登录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国学历学位认证系统,注册及在线申请,并选择认证机构。
2、准备申请材料如下:
1、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底色不限);
2、所获合作办学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和复印件;
3、获得的国(境)外证书的中文翻译件原件和复印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每份认证翻译均需额外提供一套证书的复印件);
4、本人有效护照或户口薄的身份页原件和复印件;
5、2015年09月(不含)前入学的学生,需提供合作办学中方学校开具的学习经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
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
1、在外国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2、在经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经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
非学历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
3、在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士以上(含学士)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
以下国(境)外机构颁发的证书暂不在学历学位认证范围内:
1、参加外语培训或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
2、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
3、国(境)外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
4、国(境)外非高等教育文凭、荣誉称号和无相应学习或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
5、未经中国政府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机构(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6、通过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等非面授学习方式获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7、国(境)外各类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
缴费方式:中外合作办学能源硕士
学历学位认证系统采用在线支付方式。申请人在认证系统完成注册及在线申请后,需在线支付认证费用。支付完成,认证申请即提交成功。备注:认证申请人需使用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借记卡或信用卡均可)进行在线支付。
缴费标准:
1、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费:人民币360元/件。
2、认证结果邮寄服务费(EMS):北京市内15元/件,中国大陆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25元/件,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省 95元/件。
办理材料
基本材料
1、 一张近期证件照片,底色不限
2、有效身份证件